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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 教導處 - 教導處 | 2021-11-06 | 人氣:79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41136號函辦理。
二、鑑於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日漸普及,且尚無限騎年齡之規定,為強化學生相關安全觀念,防範交通意外事件肇生,請學校於各項集合、融入領域課程、專題講座、班會討論等時機實施交通安全教育時,應結合旨揭之議題向學生加強教育宣導,並鼓勵教師多加運用相關輔助教材、法規及宣導資料(如:168交通安全入口網、安全防禦駕駛手冊、安全教育課程模組及教學示例等)納入施教時使用,以提升學生相關素養及知能。
三、檢附「衛福部110年第2次兒童及少年事故傷害防制協調會議紀錄」供參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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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) 0385974A00_ATTCH1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