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4-12-26 12:53:48 點閱:34
主旨:函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(以下簡稱經標局)辦理「擠痘痘玩
具」商品檢驗管理,請各校加強師生安全教育宣導相關事
項,以提升自我防護知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
第1130150787號函及本府113年12月18日府教特字第
1130490958號函(諒達)辦理。
二、近期媒體關切針筒玩具(即擠痘痘玩具)之安全性,爰經標
局就該商品檢驗相關規定,說明如下:
(一)旨揭商品係矽膠材質玩偶及附有針頭(筒)之成套商品,
屬經標局公告應施檢驗玩具商品範圍。
(二)依國家標准CNS 4797-3「玩具安全-第3部:機械性及物
理性」第4.7節規定,該商品依第5.9節(尖端試驗)測試
時,不得含有危害尖端。如附有針頭(筒)者,即不符合
前述規定,不得於市場銷售。三、為落實旨揭商品進入市場管理,經標局業將前揭規定函請
相關單位知悉,上市前應確保商品不得含有可注射人體之
針頭(筒)或另以配件形式搭配玩偶銷售,違反者將依商品
檢驗法論處;並請向學生加強宣導,不得朝人體使用。
四、請各校持續運用各種集會、課程及舉辦親師座談等多元管
道方式,加強上開安全教育相關宣導事宜,共同維護學生
身心健康及確保校園安全。
五、檢附經標局原函及附圖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