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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輔導室 - 輔導室 | 2022-05-23 | 人氣:138

一、依據本府111年5月20日新聞稿辦理。

二、暫停實體課程期間:111年5月23日至5月27日。

三、未到校學習之經濟弱勢學童用餐:

(一)餐券面額:每生每日55元(符合取餐條件之下全店可折抵金額如下統一可折抵63元、全家可折抵63元、台灣楓康可折抵65元、OK可折抵63元;萊爾富可折抵61元 )。

(二)餐券領用期間:111年5月23日至5月29日。

(三)餐券領用規則:

1. 全時段開放取餐(五大超商:統一、全家、萊爾富、OK超商及楓康超市)。
2. 一次領取多天餐點(7天為限,如:5月23日取餐可兌換至5月29日)。
3. 長天期的食品如麵條、罐頭,納入取餐內容。
4. 如不便或因防疫規定無法出門,可委由親友持餐券代為取餐。

四、有到校學習之學童用餐(一般生及弱勢生皆適用):

(一)如有無法在家照顧或在家學習,選擇到校者,校方視學生需求協助提供用餐事宜,並請於前一日告知午餐廠商估算所需數量,以減少浪費。

(二)如到校人數少,單日午餐需求量過低,校方得先徵求廠商意願,如廠商同意者,得由學校就近向鄰近店家緊急採購餐食,使學童順利用餐。(每餐單價仍請學校依據本府補助價格辦理,不足時,得由各校午餐視午餐經費賸餘款補足。)

(三)有關廚房工作人員,停課期間如不供餐,可請廚房工作人員進行廚房清掃、協助學校其他工作或安排特別休假,薪資應發給,如有防疫照顧需求,得依規定請防疫照顧假、家庭照顧假或事假以為運用,應予准假不支薪。

(四)如經濟弱勢學生領有幸福餐券到校用餐,請務必核實收回當日餐券,避免重複支應之情勢。